欧洲视频一区_99精品热_久月婷婷_丁香六月激情_免费观看一区二区三区毛片_国产黄a三级三级三级老师

75種表現(xiàn)心得體會500字 75種表現(xiàn)心得體會優(yōu)秀5篇

75種表現(xiàn)心得體會優(yōu)秀5篇

宗教極端 篇一

自治區(qū)“去極端化”宣傳教育工作

春暖大地,萬象更新。自治區(qū)黨委啟動了以“適應發(fā)展穩(wěn)定新常態(tài)、筑牢長治久安好基礎”為主題的新春開局系列活動。自治區(qū)“去極端化”宣傳教育工作展是系列活動的重要內(nèi)容,是貫徹自治區(qū)黨委“一個引領,三管齊下”戰(zhàn)略部署的重大措施。

此次工作展由伊利、烏魯木齊、吐魯番、巴州、阿克蘇、蘇州、喀什、和田八個地州展廳、廳局單位“綜合”展廳,共10個展廳組成。

展覽用詳識的圖片、簡潔的文字、豐富的實物、生動的視屏。從一個側(cè)面集中展示了自治區(qū)“去極端化”宣傳教育工作開展以來,各地各單位“去極端化”宣傳教育工作中的新做法、新經(jīng)驗、新成效;充分體現(xiàn)了各族干部群眾與宗教極端勢力做堅決斗爭的精神風貌。

宗教極端思想一日不除,新疆就永無寧日。成績只是一個良好的開端。徹底鏟除宗教極端思想還需要長期艱苦的努力。讓我們眾志成城、攜手并肩、主動進攻、持續(xù)發(fā)力,堅決打贏“去極端化”宣傳教育的攻堅戰(zhàn)。持久戰(zhàn),為新疆社會穩(wěn)定和長治久安保駕護航!

面對“三股勢力”利用宗教問題與我爭奪群眾、制造混亂、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的嚴峻、復雜形勢,新疆把意識形態(tài)領域反分裂斗爭的思想教育作為重要工作抓緊抓實。在全區(qū)開展的第一批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,自治區(qū)要求在反“四風”教育的同時,要把各族干部的政治立場堅定作為重要的教育內(nèi)容。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,對于新疆的意識形態(tài)領域的反分裂教育,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。對于極端化要主動發(fā)聲,敢于“亮劍”,堅決肅清宗教極端思想的影響,充分認識到只有堅定不移地維護民族團結、維護祖國統(tǒng)一,實現(xiàn)中華民族偉大復興,才有新疆各民族的繁榮發(fā)展,才有新疆各民族人民的幸福安康。

同時,新疆還把加強宣傳輿論陣地建設、主動發(fā)揮正面引導作用作為去極端化的重要工作來抓,對群眾思想的正面引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。加大宣傳力度可通過網(wǎng)上、報紙等系列的宣傳手段。加強對少數(shù)名族文字、語言等宣傳教育,使宣傳教育到基層,到群眾。把《四個認同教育讀本》、《三史教育讀本》等面向群眾的普及性讀物大量印發(fā)到基層。自治區(qū)民委(宗教局)會同新聞出版部門,編寫面向基層信教群眾和宗教人士的普及讀本,連續(xù)3年以漢文、維吾爾文、哈薩克文3種文字印發(fā)到基層農(nóng)村社區(qū)的宗教活動場所,介紹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宗教人士勤勞致富、科技致富、遵紀守法、維護民族團結、社會穩(wěn)定的事跡,如《民族政策百題問答》、《宗教政策百題問答》、《反對宗教極端,建設美好家園》、《我們今天的生活》等,受到基層宗教人士和信教群眾的普遍歡迎。

堅決反對極端化創(chuàng)建和諧社會,共同繁榮需要我們大家共同努力換取美好家園。

宗教極端活動75種具體表現(xiàn) 篇二

識別宗教極端活動(75種具體表現(xiàn))基礎知識

宗教極端主義不是宗教,是我們要遏制和打擊的對象。新疆的宗教極端主義往往和民族分裂、暴力恐怖主義相互交織,打著宗教的旗號,歪曲宗教教義,最終目的是制造民族分裂和進行暴力恐怖活動。

廣大群眾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周圍有符合以下特征的可疑人員,請與警方聯(lián)系,社會穩(wěn)定靠大家。

一、宗教極端主義的主要思想主張

1、鼓吹將新疆分裂出去,建立“東突厥斯坦伊斯蘭國”,實現(xiàn)伊斯蘭教法統(tǒng)治。

2、抵制和攻擊現(xiàn)行政策法規(guī),主張用《古蘭經(jīng)》規(guī)范一切社會生活,盲目排斥和攻擊不符合伊斯蘭教教義規(guī)定的事物。

3、主張,排斥“異教徒”,孤立少數(shù)民族黨員干部、排斥其他民族人員或強迫他人信仰宗教。

4、煽動“圣戰(zhàn)”,主張和實施暴力恐怖活動。

二、宗教極端的異常活動和苗頭

宗教極端主義活動在初始階段往往表現(xiàn)為反對傳統(tǒng)生活習俗、反對現(xiàn)有法律政治制度的異常活動和苗頭,目的是宣揚和推崇極端主義思想。

5、以宗教人士領取政府補貼為由,謾罵、侮辱愛國宗教人士,拒絕進入清真寺參加正常宗教活動。

6、在正常宗教活動中與宗教人士爭辯伊斯蘭教教法、教義,宣揚極端思想。

7、歪曲新疆歷史,不承認新疆歷史上流傳過佛教等其他宗教,排斥其他民族、宗教和文化。

8、以“異教徒”、“宗教叛徒”為由,侮辱、排斥基層組織工作人員和黨員干部,對少數(shù)民族黨員干部“不握手、不問候、不往來、不結親、有病不看望、死后不送葬”。

9、行為舉止出現(xiàn)宗教極端特征,如中青年男性留大胡子,穿短腿褲,女性蒙面、穿“吉里巳甫”服,相互之間聯(lián)系密切,結伙抱團活動。

10、飲酒吸煙人員突然戒酒戒煙,不與其他飲酒吸煙的親朋好友甚至父母來往。

11、暗中資助和幫扶被我打擊處理的危安犯罪人員親屬。

12、鼓動他人或不合常理與被擊斃或判死刑人員妻子結婚。

13、故意擴大“清真”范疇,以宗教為由,宣揚禁煙禁酒;以“非清真”為由,抵制正常商品的流通。

14、以凈化宗教為由,抵制現(xiàn)代或民族傳統(tǒng)服飾、音樂、舞蹈及詩歌。

15、抵制正常麥西來甫、踢足球、打籃球、打排球、讀書、 歌唱比賽等文化體育活動。 、以宗教為由,拒絕接受政府管理,拒絕領取政府發(fā)放的低保、救助,拒絕申請、領取、使用甚至采取焚燒、損壞、丟棄等方式損毀政府頒發(fā)的身份證,結婚證等證件。

17、以宗教為由,不讓婦女外出活動和工作;強迫婦女穿“古里巴甫”服等。

18、不允許子女學習漢語,詆毀“雙語”教育,損毀課本、偉人像等。

19、以學習宗教為目的,自動輟學。

20、飯店等餐飲場所齋月期間不營業(yè)、服務人員穿“吉里巴甫”服。

21、無故變實房產(chǎn)、土地、牛單等生活生產(chǎn)資料,有舉家離開原籍或原居住地跡象,或無故突然遷出戶籍。

22、在住處存放大量食品,或一次外出購買大量食物帶回住處,并有異常活動跡象。

23、房屋、院落內(nèi)設置地遵、暗道、密室、暗格或結構復雜、地處偏僻。

24、多名人員聚集活動,與外界缺少正常交往,活動可疑, 房屋內(nèi)有供多人住宿的床位、地鋪,同住人員年齡相仿。

25、無正當理由跨縣、鄉(xiāng)、鎮(zhèn)、村參加宗教活動。

26、突然間不參與正常的社會交往,行為詭秘,與行為異常人員接觸。

27、鄰里交往異常,經(jīng)常有陌生人和小孩詭秘出入。

28、宗教氛圍濃厚人員家庭的小孩突然去向不明。

29’穿著“星月”圖案文化衫,佩戴“星月,,標識的戒指、項鏈,使用“星月”等圖案的錢包、掛件、手機殼,汽車、摩托車等機動車張貼、懸掛“星月”旗幟,“東突”標識等帶有宣泄狹隘情緒的飾品。

30、以文化交流為名,以傳播極端思想為目的,定期教授土耳其語、鳥爾都語、阿拉伯語等。

31、在清真寺以外的公共場所(室內(nèi)或戶外)聚眾進行禮拜,并有人領拜。

32、在住所查有與居住人身份、職業(yè)不相符的打印、復印、 刻錄、裝訂等印制非法宣傳品設備。

33、無正當理由,購買或儲藏啞鈴、杠鈴、拳擊手套、握力器、臂力器等器材以及地圖、指南針、望遠鏡、繩索、帳篷等物品。

34,非生產(chǎn)生活、經(jīng)營目的而大量購買煙花爆竹、硫磺、磷、乙醚、高錳酸鉀、硝等易制爆、制毒等化學物品、砍刀、匕首、長矛、弓弩、弩箭等管制物品或器具。

35、無正當理由,多次或大量購買農(nóng)藥、鋼管、堵頭等生產(chǎn)資料,以及火柴、汽油、定時器、遙控器等生活用品。

三、涉嫌一般違法的宗教極端活動

對社會管理、正常的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危害需要及時查處。

36、結婚典禮是不能喝酒、抽煙、跳舞、唱歌,葬禮時男性腰間不能帶白色腰帶,女性不能戴的白色頭巾,戴黑色頭巾;下葬時念誦的經(jīng)文,要改成“強化伊斯蘭信仰”之類的臺比力克,不能哭,不能進行乃孜。

37、以清真和不清真為由,用“五個阿拉木”、“穆西熱克”區(qū)穆斯林和非穆斯林,破壞民族團結,制造宗教極端氛圈。

38、利用電信聲訊臺或互聯(lián)網(wǎng)社交聊天群組(QQ、微信、

語音聊天室等)進行非法教學經(jīng)、傳教、非法“臺比力克”活動。

39、利用手機短信及微信等社交聊天軟件交流學習、閱讀非法宗教宣傳品心得,推薦非法宣傳品資料、文件。

40、隨身攜帶或在住所查有非法政治性宗教類書籍、音像制品及電腦或移動存儲介質(zhì)存有非法政治性宗教類電子書、音視頻文件。

41、使用衛(wèi)星接收器、網(wǎng)絡、收音機等設備,非法收聽、收看、傳播境外宗教廣播電視節(jié)目。

42、以強化宗教信仰為目的,復制、散發(fā)、傳播《來自沙特的一封信》等境外宗教滲透非法宣傳品。

43、抵制政府宣傳教育,打砸電視機、廣播設施等,拒絕收聽觀看正常的影視作品,攻擊援疆、西氣東輸、戶籍制度等發(fā)展管理措施。

44、強迫或變相強迫不信教的人做禮拜、封齋。

45、強迫、唆使、縱容未成年人和在校學生禮拜、學經(jīng)、封齋。

46、鼓動、強迫子女或他人參加非法學經(jīng)活動。

47、以學習宗教為目的,強迫子女輟學,不接受國家義務教育。

48、未經(jīng)批準,在清真寺等宗教活動場所以外的公共場所聚眾從事宗教活動,擾亂公共場所秩序,不聽勸阻,抗拒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(zhí)行職務。

49、恢復或變相恢復宗教封建特權和壓迫剝削制度,實行“教主”繼承,放口喚,派阿訇,強行征收宗教課稅(扎卡提)。 50、煽動、組織、參與零散朝覲。

51、未經(jīng)愛國宗教團體同意聘任、無宗教教職資格的人員組織、主持宗教活動、舉行宗教儀式。

52、未經(jīng)批準,擅自邀請其他地方教職人員來當?shù)剡M行宗教活動。

53未經(jīng)批準,擅自接受境內(nèi)非法宗教組織、國外組織或個人宗教性捐贈。

54、未經(jīng)批準,擅自參加境內(nèi)非法宗教組織、國外組織或個人組織的各種培訓和會議,相互聯(lián)系進行宗教活動。

55、未經(jīng)登記和批準,擅自新建、改建、擴建宗教活動場所或修建其他建筑變相用于宗教活動。

56、未經(jīng)批準,在宗教活動場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。

57、自封傳道人,隨意發(fā)展教徒;擅自祝圣神職人員;擅自接受國外宗教組織的祝圣。

58、故意挑撥不同宗教、不同教派之間或同一教派內(nèi)的紛爭,制造矛盾和混亂。為涉嫌違反國家有關法律,并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現(xiàn)實危害,需及時開展查處打擊工作。

59、為未領結婚證者以念“尼卡”等宗教儀式結婚,為末依法辦理離婚手續(xù)以念“塔拉克”離婚;以宗教為由重婚、干涉計劃生育政策。

60、公開追逐、辱罵、恐嚇穿著時尚的群眾。

61、以維護宗教教義為由,無故毆打、傷害飲酒人員、損毀煙酒商店,破壞娛樂場所和娛樂設施。

62、破壞“三老人員”墳墓。

63、破壞公用設施,損毀各類宣傳欄,偷盜和損毀清真寺內(nèi)國旗,懸掛、張貼“圣戰(zhàn)”旗幟、標識等。64、炒作、利用花帽、婦女蒙面等涉及民族宗教的敏感問題,煽動、串聯(lián)、非法組織集會、游行、示威、請愿等活動。

65、設立“宗教法庭”,用宗教教義強行裁判糾紛、對他人實旅經(jīng)濟處罰或體罰,妨害國家司法。

66、制作、販賣、銷售、運輸、傳播具有宗教極端內(nèi)容的書籍,光碟、多媒體卡以及“吉里巴甫”服等物品。

67、在待售的手機、電腦等電子產(chǎn)品中放入或利用維修之機放入宣揚極端思想的文字、圖片、音視頻文件。

68、頻繁使用“翻墻”軟件登陸境外宗教極端網(wǎng)站,瀏覽、下載、傳播宗教極端思想電子書或音視頻文件。

69、在互聯(lián)網(wǎng)上的論壇、社交群組或個人空間、微博、網(wǎng)站、網(wǎng)盤中上傳、轉(zhuǎn)載宣揚宗教極端思想的文字、圖片、音視頻資料。

70、利用手機微信等社交軟件以及U盤、MP3,MP4、多媒體卡、移動硬盤等方式傳播宣揚宗教極端思想的文字、圖片、音視頻資料,

71、積極組織、參與非法學經(jīng)活動,并組織觀看“伊言拉特”、“圣戰(zhàn)”等內(nèi)容的音視頻資料,或在公開場合宣揚宗教極端思想。

72、利用互聯(lián)網(wǎng)、傳授制毒、制爆技術,組織、策劃“圣戰(zhàn)”、“伊吉拉特”等暴力恐怖活動,或利用互聯(lián)網(wǎng)和手機應用,傳播涉恐涉爆網(wǎng)站網(wǎng)址、音視頻鏈接。

73、利用手機短信及微信等社交軟件傳授制毒、制爆技術。

74、組織、策劃“圣戰(zhàn)”、“伊吉拉特”等暴力恐怖活動。

75、組織、參與“伊吉拉特”等宗教極端團伙,策劃實施暴恐活動。

75種宗教極端活動的具體表現(xiàn) 篇三

75種宗教極端活動的具體表現(xiàn)

一、宗教極端主義的主要思想主張

1、鼓吹將新疆分裂出去,建立“東突厥斯坦伊斯蘭國”,實現(xiàn)伊斯蘭教法統(tǒng)治。

2、抵制和攻擊現(xiàn)行政策法規(guī),主張用《古蘭經(jīng)》規(guī)范一切社會生活,盲目排斥和攻擊不符合伊斯蘭教教義規(guī)定的事物。

3、主張,排斥“異教徒”,孤立少數(shù)民族黨員干部、排斥其他民族人員或強迫他人信仰宗教。

4、扇動“圣戰(zhàn)”,主張和實施暴力恐怖活動。

二、宗教極端的異常活動和苗頭

宗教極端主義活動在初始階段往往表現(xiàn)為反對傳統(tǒng)生活習俗、反對現(xiàn)有法律政治制度的異常活動和苗頭,目的是宣揚和推崇極端主義思想。

1、 以宗教人士領取政府補貼為由,謾罵、侮辱愛國宗教人士,拒絕進入清真寺參加正常宗教活動。

2、 在正常宗教活動中與宗教人士爭辯伊斯蘭教教法、教義,宣揚極端思想。

3、 歪曲新疆歷史,不承認新疆歷史上流傳過佛教等其他宗教,排斥其他民族、宗教和文化。

4、 以“異教徒”、“宗教叛徒”為由,侮辱、排斥基礎組織工作人員和黨員干部,對少數(shù)民族黨員干部“不握手、不問候、不往來、不結親、有病不看望、死后不送葬”。

5、 行為舉止出現(xiàn)宗教極端特征,如中青年男性留大胡子,穿斷腿褲,女性蒙面、穿“吉里巴甫”服,相互之間聯(lián)系密切,結伙抱團活動。

6、 飲酒吸煙人員突然戒酒戒煙,不與其他飲酒吸煙的親朋好友甚至父母來往。

7、 暗中資助和幫扶被我打擊處理的危安犯罪人員親屬。

8、 鼓動他人或不合常理與被擊斃或判死刑人員妻子結婚。

9、 故意擴大“清真”范疇,以宗教為由,宣揚禁煙禁酒;以“非清真”為由,抵制正常商品的流通。

10、 以凈化宗教為由,抵制現(xiàn)代或民族傳統(tǒng)服飾、音樂、舞蹈及詩歌。

11、 抵制正常麥西來甫、踢足球、打籃球、打排球、讀書、歌唱比賽等文化體育活動。

12、 以宗教為由,拒絕接受政府管理,拒絕領取政府發(fā)放的低保、救助,拒絕申請、領取、使用甚至采取焚燒、損壞、丟棄等方式損毀政府頒發(fā)的身份證、結婚證等證件。

13、 以宗教為由,不讓婦女外出活動和工作;強迫婦女穿“吉里巴甫”服等。

14、 不允許子女學習漢語,詆毀“雙語”教育,損毀課本、偉人像等。

15、 以學校宗教為目的,自動輟學。

16、 飯店等餐飲場所齋月期間不營業(yè)、服務人員穿“吉里巴甫”服。

17、 無故變賣房產(chǎn)、土地、牛羊等生活生產(chǎn)資料,有舉家離開原籍或原居住地跡象,或無故突然遷出戶籍。

18、 在住處存放大量食品,或一次外出購買大量食物帶回住處,并有異常活動跡象。

19、 房屋、院落內(nèi)設置地道、暗道、密室、暗格或結構復雜、地處偏僻。

20、 多名人員聚集活動,與外界缺少正常交往,活動可疑,房屋內(nèi)有供多人住宿的床位、地鋪,同往人員年齡相仿。

21、 無正當理由跨縣、鄉(xiāng)、鎮(zhèn)、村參加宗教活動。

22、 突然間不參與正常的社會交往,行為詭秘,與行為異常人員接觸,涉嫌一般違法的宗教極端活動。

23、 鄰里交往異常,經(jīng)常有陌生人和小孩詭秘出入。

24、 宗教氛圍濃厚人員家庭的小孩突然去向不明。

25、 穿著“星月”圖案文化衫,佩戴“星月”標識的戒指、項鏈,使用“星月”等圖案的錢包、掛件、手機殼,汽車、摩托車等機動車張貼、懸掛“星月”旗幟,“東突”標識等帶有宣泄狹隘情緒的飾品。

26、 以文化交流為名,以傳播極端思想為目的,定期教授土耳其語、烏爾都語、阿拉伯語等。

27、 在清真寺以外的公共場所(室內(nèi)或戶外)聚眾進行禮拜,并有人領拜。

28、 在住所查有與居住人身份、職業(yè)不相符的打印、復印、刻錄、裝訂等印制非法宣傳品設備。

29、 無正當理由,購買或儲藏啞鈴、杠鈴、拳擊手套、握力器、臂力器等器材以及地圖、指南針、望遠鏡、繩索、帳篷等物品。 30、 非生產(chǎn)生活、經(jīng)營目的而大量購買煙花爆竹、硫磺、磷、乙醚、高錳酸鉀、硝等易制暴、制毒等化學物品,砍刀、匕首、長矛、弓弩、弩箭等管制物品或器具。

31、 無正當理由,多次或大量購買農(nóng)藥、鋼管、堵頭等生產(chǎn)資料,以及火柴、汽油、定時器、遙控器等生活用品。

三、涉嫌一般違法的宗教極端活動

宗教極端活動涉嫌違反國家行政、治安、宗教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(guī),對社會管理、正常的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危害,需要及時查處。

32、 結婚典禮時不能喝酒、抽煙、跳舞、唱歌;葬禮時,男性腰間不能帶白色腰帶,女性不能戴白色頭巾,戴黑色頭巾;下葬時念誦的經(jīng)文,要改成“強化伊斯蘭信仰”之類的臺比力克,不能哭,不能進行乃孜。

33、 以清真和不清真為由,用“五個阿拉木”、“穆西熱克”區(qū)分穆斯林和非穆斯林,破壞民族團結,制造總價極端氛圍。

34、 利用電信聲訊臺或互聯(lián)網(wǎng)社交聊天群組(QQ、微信、語音聊天室等)進行非法教學經(jīng)、傳教、非法“臺比力克”活動。

35、 利用手機短信及微信等社交聊天軟件交流學習、閱讀非法宗教宣傳品心得,推薦非法宣傳品資料、文化。

36、 隨身攜帶或在住所查有非法政治性宗教類書籍、音像制品及電腦或移動存儲介質(zhì)存有非法政治性宗教類電子書、音視頻文件。

37、 以清真和不清真為由,用“五個阿拉木”、“穆西熱克”區(qū)分穆斯林和非穆斯林,破壞民族團結,制造宗教極端氛圍。

38、 利用電信聲訊臺或互聯(lián)網(wǎng)社交聊天群組(QQ、微信、語音聊天室等)進行非法教學經(jīng)、傳教、非法“臺比力克”活動。

39、 利用手機短信及微信等社交聊天軟件交流學習、閱讀非法宗教宣傳品心得,推薦非法宣傳品資料、文件。

40、 隨身攜帶或在住所查有非法政治性宗教類書籍、音像制品及電腦或移動存儲介質(zhì)存有非法政治性宗教類電子書、音視頻文件。

41、使用衛(wèi)星接收器、網(wǎng)絡、收音機等設備,非法收聽、收看、傳播境外宗教廣播電視節(jié)目。

42、以強化宗教信仰為目的,復制、散發(fā)、傳播《來自沙特的一封信》等境外宗教滲透非法宣傳品。

43、抵制政府宣傳教育,打砸電視機、廣播設施等,拒絕收聽觀看正常的影視作品,攻擊援疆、西氣東輸、戶籍制度等發(fā)展管理措施。

44、強迫或變相強迫不信教的人做禮拜、封齋。

45、強迫、唆使、縱容未成年人和在校學生禮拜、學經(jīng)、封齋。

46、鼓動、強迫子女或他人參加非法學經(jīng)活動。

47、以學習宗教為目的,強迫子女輟學,不接受國家義務教育。

48、未經(jīng)批準,在清真寺等宗教活動場所以外的公共場所聚眾從事宗教活動,擾亂公共場所秩序,不聽勸阻,抗拒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(zhí)行公務。

49、恢復或變相恢復宗教封建特權和壓迫剝削制度,實行“教主”繼承,放口喚,派阿訇,強行征收宗教課稅(扎卡提)。 50、煽動、組織、參與零散朝覲。

51、未經(jīng)愛國宗教團體同意聘任、無宗教教職資格的人員組織、主持宗教活動,舉行宗教儀式。

52、未經(jīng)批準,擅自邀請其他地方教職人員來當?shù)嘏e行宗教活動。

53、未經(jīng)批準,擅自接受境內(nèi)非法宗教組織、國(境)外組織或個人宗教性捐贈。

54、未經(jīng)批準,擅自參加境內(nèi)非法宗教組織、國(境)外組織或個人組織的各種培訓會議,相互聯(lián)系進行宗教活動。

55、未經(jīng)登記和批準,擅自新建、改建、擴建宗教活動場所或修建其他建筑變相用于宗教活動。

56、未經(jīng)批準,在宗教活動場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。

57、自封傳道人,隨意發(fā)展教徒,擅自祝圣神職人員;擅自接受國(境)外宗教組織的祝圣。

58、故意挑撥不同宗教、不同教派之間或同一教派內(nèi)的紛爭,制造矛盾和混亂,為涉嫌違反國家有關法律,并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現(xiàn)實危害,需及時開展查處打擊工作。

59、為未領取結婚證者以念“尼卡”等宗教儀式結婚,為未依法辦理離婚手續(xù)以念“塔拉克”離婚;以宗教為由重婚,干涉計劃生育政策。 60、公開追逐、辱罵、恐嚇穿著時尚的群眾。

61、以維護宗教教義為由,無故毆打、傷害飲酒人員、損毀煙酒商店,破壞娛樂場所和娛樂設施。 62、破壞“三老人員”墳墓。

63、破壞公用設施,損毀各類宣傳欄,頭到和損毀清真寺內(nèi)國旗,懸掛、張貼“圣戰(zhàn)”旗幟、標識等。

64、炒作、利用花帽、婦女蒙面等涉及民族宗教的敏感問題、煽動、串聯(lián)、非法組織集會、游行、示威、請愿等活動。

65、設立“宗教法庭”,用宗教教義強行裁判糾紛,對他人實行經(jīng)濟處罰或體罰,妨害國家司法。

66、制作、販賣、銷售、運輸、傳播具有宗教極端內(nèi)容的書籍,光碟、多媒體卡以及“吉里巴甫”服等物品。

67、在待售的手機、電腦等電子產(chǎn)品中放入或利用維修之機放入宣揚極端思想的文字、圖片、音視頻文件。

68、頻繁使用“翻墻”軟件登陸境外宗教極端網(wǎng)站、瀏覽、下載、傳播宗教極端思想電子書或音視頻文件。

69、在互聯(lián)網(wǎng)上的論壇、社交群組或個人空間、微博、網(wǎng)站、網(wǎng)盤中上傳、轉(zhuǎn)載宣揚宗教極端思想的文字、圖片、音視頻資料。 70、在互聯(lián)網(wǎng)上的論壇、社交軟件以及U盤、MP3、MP4、多媒體卡、移動硬盤等方式傳播宣揚宗教極端思想的文字、圖片、音視頻資料。 71、積極組織、參與非法學經(jīng)活動,并組織觀看“伊言拉特”、“圣戰(zhàn)”等內(nèi)容的音視頻資料,或在公開場合宣揚宗教極端思想。

72、利用互聯(lián)網(wǎng)、傳授制毒、制爆技術,組織、策劃“圣戰(zhàn)”、“伊吉拉特”等暴力恐怖活動,或利用互聯(lián)網(wǎng)和手機應用,傳播涉恐涉爆網(wǎng)站網(wǎng)址、音視頻鏈接。

73、利用手機短信及微信等社交軟件傳授制毒、制爆技術。 74、組織、策劃“圣戰(zhàn)”、“伊吉拉特”等暴力恐怖活動。

75、組織、參與“伊吉拉特”等宗教極端團伙,策劃實施暴恐活動。

宗教極端活動75種具體表現(xiàn) 篇四

識別宗教極端活動(75種具體表現(xiàn))基礎知識

宗教極端主義不是宗教,是我們要遏制和打擊的對象。新疆的宗教極端主義往往和民族分裂、暴力恐怖主義相互交織,打著宗教的旗號,歪曲宗教教義,最終目的是制造民族分裂和進行暴力恐怖活動。

廣大群眾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周圍有符合以下特征的可疑人員,請與警方聯(lián)系,社會穩(wěn)定靠大家。

一、宗教極端主義的主要思想主張

1、鼓吹將新疆分裂出去,建立“東突厥斯坦伊斯蘭國”,實現(xiàn)伊斯蘭教法統(tǒng)治。

2、抵制和攻擊現(xiàn)行政策法規(guī),主張用《古蘭經(jīng)》規(guī)范一切社會生活,盲目排斥和攻擊不符合伊斯蘭教教義規(guī)定的事物。

3、主張,排斥“異教徒”,孤立少數(shù)民族黨員干部、排斥其他民族人員或強迫他人信仰宗教。

4、煽動“圣戰(zhàn)”,主張和實施暴力恐怖活動。

二、宗教極端的異常活動和苗頭

宗教極端主義活動在初始階段往往表現(xiàn)為反對傳統(tǒng)生活習俗、反對現(xiàn)有法律政治制度的異常活動和苗頭,目的是宣揚和推崇極端主義思想。

5、以宗教人士領取政府補貼為由,謾罵、侮辱愛國宗教人士,拒絕進入清真寺參加正常宗教活動。

6、在正常宗教活動中與宗教人士爭辯伊斯蘭教教法、教義,宣揚極端思想。

7、歪曲新疆歷史,不承認新疆歷史上流傳過佛教等其他宗教,排斥其他民族、宗教和文化。

8、以“異教徒”、“宗教叛徒”為由,侮辱、排斥基層組織工作人員和黨員干部,對少數(shù)民族黨員干部“不握手、不問候、不往來、不結親、有病不看望、死后不送葬”。

9、行為舉止出現(xiàn)宗教極端特征,如中青年男性留大胡子,穿短腿褲,女性蒙面、穿“吉里巳甫”服,相互之間聯(lián)系密切,結伙抱團活動。

10、飲酒吸煙人員突然戒酒戒煙,不與其他飲酒吸煙的親朋好友甚至父母來往。

11、暗中資助和幫扶被我打擊處理的危安犯罪人員親屬。

12、鼓動他人或不合常理與被擊斃或判死刑人員妻子結婚。

13、故意擴大“清真”范疇,以宗教為由,宣揚禁煙禁酒;以“非清真”為由,抵制正常商品的流通。

14、以凈化宗教為由,抵制現(xiàn)代或民族傳統(tǒng)服飾、音樂、舞蹈及詩歌。

15、抵制正常麥西來甫、踢足球、打籃球、打排球、讀書、 歌唱比賽等文化體育活動。

16、以宗教為由,拒絕接受政府管理,拒絕領取政府發(fā)放的低保、救助,拒絕申請、領取、使用甚至采取焚燒、損壞、丟棄等方式損毀政府頒發(fā)的身份證,結婚證等證件。

17、以宗教為由,不讓婦女外出活動和工作;強迫婦女穿“古里巴甫”服等。

18、不允許子女學習漢語,詆毀“雙語”教育,損毀課本、偉人像等。

19、以學習宗教為目的,自動輟學。

20、飯店等餐飲場所齋月期間不營業(yè)、服務人員穿“吉里巴甫”服。

21、無故變實房產(chǎn)、土地、牛單等生活生產(chǎn)資料,有舉家離開原籍或原居住地跡象,或無故突然遷出戶籍。

22、在住處存放大量食品,或一次外出購買大量食物帶回住處,并有異常活動跡象。

23、房屋、院落內(nèi)設置地遵、暗道、密室、暗格或結構復雜、地處偏僻。

24、多名人員聚集活動,與外界缺少正常交往,活動可疑, 房屋內(nèi)有供多人住宿的床位、地鋪,同住人員年齡相仿。

25、無正當理由跨縣、鄉(xiāng)、鎮(zhèn)、村參加宗教活動。

26、突然間不參與正常的社會交往,行為詭秘,與行為異常人員接觸。

27、鄰里交往異常,經(jīng)常有陌生人和小孩詭秘出入。

28、宗教氛圍濃厚人員家庭的小孩突然去向不明。

29’穿著“星月”圖案文化衫,佩戴“星月,,標識的戒指、項鏈,使用“星月”等圖案的錢包、掛件、手機殼,汽車、摩托車等機動車張貼、懸掛“星月”旗幟,“東突”標識等帶有宣泄狹隘情緒的飾品。

30、以文化交流為名,以傳播極端思想為目的,定期教授土耳其語、鳥爾都語、阿拉伯語等。

31、在清真寺以外的公共場所(室內(nèi)或戶外)聚眾進行禮拜,并有人領拜。

32、在住所查有與居住人身份、職業(yè)不相符的打印、復印、 刻錄、裝訂等印制非法宣傳品設備。

33、無正當理由,購買或儲藏啞鈴、杠鈴、拳擊手套、握力器、臂力器等器材以及地圖、指南針、望遠鏡、繩索、帳篷等物品。

34,非生產(chǎn)生活、經(jīng)營目的而大量購買煙花爆竹、硫磺、磷、乙醚、高錳酸鉀、硝等易制爆、制毒等化學物品、砍刀、匕首、長矛、弓弩、弩箭等管制物品或器具。

35、無正當理由,多次或大量購買農(nóng)藥、鋼管、堵頭等生產(chǎn)資料,以及火柴、汽油、定時器、遙控器等生活用品。

三、涉嫌一般違法的宗教極端活動

宗教極端活動涉嫌違反國家行政、治安、宗教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(guī),對社會管理、正常的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危害需要及時查處。

36、結婚典禮是不能喝酒、抽煙、跳舞、唱歌,葬禮時男性腰間不能帶白色腰帶,女性不能戴的白色頭巾,戴黑色頭巾;下葬時念誦的經(jīng)文,要改成“強化伊斯蘭信仰”之類的臺比力克,不能哭,不能進行乃孜。

37、以清真和不清真為由,用“五個阿拉木”、“穆西熱克”區(qū)穆斯林和非穆斯林,破壞民族團結,制造宗教極端氛圈。

38、利用電信聲訊臺或互聯(lián)網(wǎng)社交聊天群組(QQ、微信、 語音聊天室等)進行非法教學經(jīng)、傳教、非法“臺比力克”活動。

39、利用手機短信及微信等社交聊天軟件交流學習、閱讀非法宗教宣傳品心得,推薦非法宣傳品資料、文件。

40、隨身攜帶或在住所查有非法政治性宗教類書籍、音像制品及電腦或移動存儲介質(zhì)存有非法政治性宗教類電子書、音視頻文件。

41、使用衛(wèi)星接收器、網(wǎng)絡、收音機等設備,非法收聽、收看、傳播境外宗教廣播電視節(jié)目。

42、以強化宗教信仰為目的,復制、散發(fā)、傳播《來自沙特的一封信》等境外宗教滲透非法宣傳品。

43、抵制政府宣傳教育,打砸電視機、廣播設施等,拒絕收聽觀看正常的影視作品,攻擊援疆、西氣東輸、戶籍制度等發(fā)展管理措施。

44、強迫或變相強迫不信教的人做禮拜、封齋。

45、強迫、唆使、縱容未成年人和在校學生禮拜、學經(jīng)、封齋。

46、鼓動、強迫子女或他人參加非法學經(jīng)活動。

47、以學習宗教為目的,強迫子女輟學,不接受國家義務教育。

48、未經(jīng)批準,在清真寺等宗教活動場所以外的公共場所聚眾從事宗教活動,擾亂公共場所秩序,不聽勸阻,抗拒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(zhí)行職務。

49、恢復或變相恢復宗教封建特權和壓迫剝削制度,實行“教主”繼承,放口喚,派阿訇,強行征收宗教課稅(扎卡提)。 50、煽動、組織、參與零散朝覲。

51、未經(jīng)愛國宗教團體同意聘任、無宗教教職資格的人員組織、主持宗教活動、舉行宗教儀式。

52、未經(jīng)批準,擅自邀請其他地方教職人員來當?shù)剡M行宗教活動。 53

識別宗教極端活動(75種具體表現(xiàn))基礎知識

宗教極端主義不是宗教,是我們要遏制和打擊的對象。新疆的宗教極端主義往往和民族分裂、暴力恐怖主義相互交織,打著宗教的旗號,歪曲宗教教義,最終目的是制造民族分裂和進行暴力恐怖活動。

廣大群眾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周圍有符合以下特征的可疑人員,請與警方聯(lián)系,社會穩(wěn)定靠大家。

一、宗教極端主義的主要思想主張

1、鼓吹將新疆分裂出去,建立“東突厥斯坦伊斯蘭國”,實現(xiàn)伊斯蘭教法統(tǒng)治。

2、抵制和攻擊現(xiàn)行政策法規(guī),主張用《古蘭經(jīng)》規(guī)范一切社會生活,盲目排斥和攻擊不符合伊斯蘭教教義規(guī)定的事物。

3、主張,排斥“異教徒”,孤立少數(shù)民族黨員干部、排斥其他民族人員或強迫他人信仰宗教。

4、煽動“圣戰(zhàn)”,主張和實施暴力恐怖活動。

二、宗教極端的異常活動和苗頭

宗教極端主義活動在初始階段往往表現(xiàn)為反對傳統(tǒng)生活習俗、反對現(xiàn)有法律政治制度的異常活動和苗頭,目的是宣揚和推崇極端主義思想。

5、以宗教人士領取政府補貼為由,謾罵、侮辱愛國宗教人士,拒絕進入清真寺參加正常宗教活動。

6、在正常宗教活動中與宗教人士爭辯伊斯蘭教教法、教義,宣揚極端思想。

7、歪曲新疆歷史,不承認新疆歷史上流傳過佛教等其他宗教,排斥其他民族、宗教和文化。

8、以“異教徒”、“宗教叛徒”為由,侮辱、排斥基層組織工作人員和黨員干部,對少數(shù)民族黨員干部“不握手、不問候、不往來、不結親、有病不看望、死后不送葬”。

9、行為舉止出現(xiàn)宗教極端特征,如中青年男性留大胡子,穿短腿褲,女性蒙面、穿“吉里巳甫”服,相互之間聯(lián)系密切,結伙抱團活動。

10、飲酒吸煙人員突然戒酒戒煙,不與其他飲酒吸煙的親朋好友甚至父母來往。

11、暗中資助和幫扶被我打擊處理的危安犯罪人員親屬。

12、鼓動他人或不合常理與被擊斃或判死刑人員妻子結婚。

13、故意擴大“清真”范疇,以宗教為由,宣揚禁煙禁酒;以“非清真”為由,抵制正常商品的流通。

14、以凈化宗教為由,抵制現(xiàn)代或民族傳統(tǒng)服飾、音樂、舞蹈及詩歌。

15、抵制正常麥西來甫、踢足球、打籃球、打排球、讀書、 歌唱比賽等文化體育活動。

16、以宗教為由,拒絕接受政府管理,拒絕領取政府發(fā)放的低保、救助,拒絕申請、領取、使用甚至采取焚燒、損壞、丟棄等方式損毀政府頒發(fā)的身份證,結婚證等證件。

17、以宗教為由,不讓婦女外出活動和工作;強迫婦女穿“古里巴甫”服等。

18、不允許子女學習漢語,詆毀“雙語”教育,損毀課本、偉人像等。

19、以學習宗教為目的,自動輟學。

20、飯店等餐飲場所齋月期間不營業(yè)、服務人員穿“吉里巴甫”服。

21、無故變實房產(chǎn)、土地、牛單等生活生產(chǎn)資料,有舉家離開原籍或原居住地跡象,或無故突然遷出戶籍。

22、在住處存放大量食品,或一次外出購買大量食物帶回住處,并有異常活動跡象。

23、房屋、院落內(nèi)設置地遵、暗道、密室、暗格或結構復雜、地處偏僻。

24、多名人員聚集活動,與外界缺少正常交往,活動可疑, 房屋內(nèi)有供多人住宿的床位、地鋪,同住人員年齡相仿。

25、無正當理由跨縣、鄉(xiāng)、鎮(zhèn)、村參加宗教活動。

26、突然間不參與正常的社會交往,行為詭秘,與行為異常人員接觸。

27、鄰里交往異常,經(jīng)常有陌生人和小孩詭秘出入。

28、宗教氛圍濃厚人員家庭的小孩突然去向不明。

29’穿著“星月”圖案文化衫,佩戴“星月,,標識的戒指、項鏈,使用“星月”等圖案的錢包、掛件、手機殼,汽車、摩托車等機動車張貼、懸掛“星月”旗幟,“東突”標識等帶有宣泄狹隘情緒的飾品。

30、以文化交流為名,以傳播極端思想為目的,定期教授土耳其語、鳥爾都語、阿拉伯語等。

31、在清真寺以外的公共場所(室內(nèi)或戶外)聚眾進行禮拜,并有人領拜。

32、在住所查有與居住人身份、職業(yè)不相符的打印、復印、 刻錄、裝訂等印制非法宣傳品設備。

33、無正當理由,購買或儲藏啞鈴、杠鈴、拳擊手套、握力器、臂力器等器材以及地圖、指南針、望遠鏡、繩索、帳篷等物品。

34,非生產(chǎn)生活、經(jīng)營目的而大量購買煙花爆竹、硫磺、磷、乙醚、高錳酸鉀、硝等易制爆、制毒等化學物品、砍刀、匕首、長矛、弓弩、弩箭等管制物品或器具。

35、無正當理由,多次或大量購買農(nóng)藥、鋼管、堵頭等生產(chǎn)資料,以及火柴、汽油、定時器、遙控器等生活用品。

三、涉嫌一般違法的宗教極端活動

宗教極端活動涉嫌違反國家行政、治安、宗教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(guī),對社會管理、正常的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危害需要及時查處。

36、結婚典禮是不能喝酒、抽煙、跳舞、唱歌,葬禮時男性腰間不能帶白色腰帶,女性不能戴的白色頭巾,戴黑色頭巾;下葬時念誦的經(jīng)文,要改成“強化伊斯蘭信仰”之類的臺比力克,不能哭,不能進行乃孜。

37、以清真和不清真為由,用“五個阿拉木”、“穆西熱克”區(qū)穆斯林和非穆斯林,破壞民族團結,制造宗教極端氛圈。

38、利用電信聲訊臺或互聯(lián)網(wǎng)社交聊天群組(QQ、微信、 語音聊天室等)進行非法教學經(jīng)、傳教、非法“臺比力克”活動。

39、利用手機短信及微信等社交聊天軟件交流學習、閱讀非法宗教宣傳品心得,推薦非法宣傳品資料、文件。

40、隨身攜帶或在住所查有非法政治性宗教類書籍、音像制品及電腦或移動存儲介質(zhì)存有非法政治性宗教類電子書、音視頻文件。

41、使用衛(wèi)星接收器、網(wǎng)絡、收音機等設備,非法收聽、收看、傳播境外宗教廣播電視節(jié)目。

42、以強化宗教信仰為目的,復制、散發(fā)、傳播《來自沙特的一封信》等境外宗教滲透非法宣傳品。

43、抵制政府宣傳教育,打砸電視機、廣播設施等,拒絕收聽觀看正常的影視作品,攻擊援疆、西氣東輸、戶籍制度等發(fā)展管理措施。

44、強迫或變相強迫不信教的人做禮拜、封齋。

45、強迫、唆使、縱容未成年人和在校學生禮拜、學經(jīng)、封齋。

46、鼓動、強迫子女或他人參加非法學經(jīng)活動。

47、以學習宗教為目的,強迫子女輟學,不接受國家義務教育。

48、未經(jīng)批準,在清真寺等宗教活動場所以外的公共場所聚眾從事宗教活動,擾亂公共場所秩序,不聽勸阻,抗拒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(zhí)行職務。

49、恢復或變相恢復宗教封建特權和壓迫剝削制度,實行“教主”繼承,放口喚,派阿訇,強行征收宗教課稅(扎卡提)。 50、煽動、組織、參與零散朝覲。

51、未經(jīng)愛國宗教團體同意聘任、無宗教教職資格的人員組織、主持宗教活動、舉行宗教儀式。

52、未經(jīng)批準,擅自邀請其他地方教職人員來當?shù)剡M行宗教活動。

53未經(jīng)批準,擅自接受境內(nèi)非法宗教組織、國外組織或個人宗教性捐贈。

54、未經(jīng)批準,擅自參加境內(nèi)非法宗教組織、國外組織或個人組織的各種培訓和會議,相互聯(lián)系進行宗教活動。

55、未經(jīng)登記和批準,擅自新建、改建、擴建宗教活動場所或修建其他建筑變相用于宗教活動。

56、未經(jīng)批準,在宗教活動場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。

57、自封傳道人,隨意發(fā)展教徒;擅自祝圣神職人員;擅自接受國外宗教組織的祝圣。

58、故意挑撥不同宗教、不同教派之間或同一教派內(nèi)的紛爭,制造矛盾和混亂。為涉嫌違反國家有關法律,并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現(xiàn)實危害,需及時開展查處打擊工作。

59、為未領結婚證者以念“尼卡”等宗教儀式結婚,為末依法辦理離婚手續(xù)以念“塔拉克”離婚;以宗教為由重婚、干涉計劃生育政策。

60、公開追逐、辱罵、恐嚇穿著時尚的群眾。

61、以維護宗教教義為由,無故毆打、傷害飲酒人員、損毀煙酒商店,破壞娛樂場所和娛樂設施。

62、破壞“三老人員”墳墓。

63、破壞公用設施,損毀各類宣傳欄,偷盜和損毀清真寺內(nèi)國旗,懸掛、張貼“圣戰(zhàn)”旗幟、標識等。64、炒作、利用花帽、婦女蒙面等涉及民族宗教的敏感問題,煽動、串聯(lián)、非法組織集會、游行、示威、請愿等活動。

65、設立“宗教法庭”,用宗教教義強行裁判糾紛、對他人實旅經(jīng)濟處罰或體罰,妨害國家司法。

66、制作、販賣、銷售、運輸、傳播具有宗教極端內(nèi)容的書籍,光碟、多媒體卡以及“吉里巴甫”服等物品。

67、在待售的手機、電腦等電子產(chǎn)品中放入或利用維修之機放入宣揚極端思想的文字、圖片、音視頻文件。

68、頻繁使用“翻墻”軟件登陸境外宗教極端網(wǎng)站,瀏覽、下載、傳播宗教極端思想電子書或音視頻文件。

69、在互聯(lián)網(wǎng)上的論壇、社交群組或個人空間、微博、網(wǎng)站、網(wǎng)盤中上傳、轉(zhuǎn)載宣揚宗教極端思想的文字、圖片、音視頻資料。

70、利用手機微信等社交軟件以及U盤、MP3,MP4、多媒體卡、移動硬盤等方式傳播宣揚宗教極端思想的文字、圖片、音視頻資料,

71、積極組織、參與非法學經(jīng)活動,并組織觀看“伊言拉特”、“圣戰(zhàn)”等內(nèi)容的音視頻資料,或在公開場合宣揚宗教極端思想。

72、利用互聯(lián)網(wǎng)、傳授制毒、制爆技術,組織、策劃“圣戰(zhàn)”、“伊吉拉特”等暴力恐怖活動,或利用互聯(lián)網(wǎng)和手機應用,傳播涉恐涉爆網(wǎng)站網(wǎng)址、音視頻鏈接。

73、利用手機短信及微信等社交軟件傳授制毒、制爆技術。 74、組織、策劃“圣戰(zhàn)”、“伊吉拉特”等暴力恐怖活動。 75、組織、參與“伊吉拉特”等宗教極端團伙,策劃實施暴恐活動。

識別宗教極端活動(75種具體表現(xiàn))基礎知識 篇五

識別宗教極端活動(75種具體表現(xiàn))基礎知識

宗教極端主義不是宗教,是我們要遏制和打擊的對象。新疆的宗教極端主義往往和民族分裂、暴力恐怖主義相互交織,打著宗教的旗號,歪曲宗教教義,最終目的是制造民族分裂和進行暴力恐怖活動。

一、宗教極端主義的主要思想主張

1、鼓吹將新疆分裂出去,建立“東突厥斯坦伊斯蘭國”,實現(xiàn)伊斯蘭教法統(tǒng)治。

2、抵制和攻擊現(xiàn)行政策法規(guī),主張用《古蘭經(jīng)》規(guī)范一切社會生活,盲目排斥和攻擊不符合伊斯蘭教教義規(guī)定的事物。

3、主張,排斥“異教徒”,孤立少數(shù)民族黨員干部、排斥其他民族人員或強迫他人信仰宗教。

4、煽動“圣戰(zhàn)”,主張和實施暴力恐怖活動。

二、宗教極端的異常活動和苗頭

宗教極端主義活動在初始階段往往表現(xiàn)為反對傳統(tǒng)生活習俗、反對現(xiàn)有法律政治制度的異常活動和苗頭,目的是宣揚和推崇極端主義思想。

5、以宗教人士領取政府補貼為由,謾罵、侮辱愛國宗教人士,拒絕進入清真寺參加正常宗教活動。

6、在正常宗教活動中與宗教人士爭辯伊斯蘭教教法、教義,宣揚極端思想。

7、歪曲新疆歷史,不承認新疆歷史上流傳過佛教等其他宗教,排斥其他民族、宗教和文化。

8、以“異教徒”、“宗教叛徒”為由,侮辱、排斥基層組織工作人員和黨員干部,對少數(shù)民族黨員干部“不握手、不問候、不往來、不結親、有病不看望、死后不送葬”。

9、行為舉止出現(xiàn)宗教極端特征,如中青年男性留大胡子,穿短腿褲,女性蒙面、穿“吉里巳甫”服,相互之間聯(lián)系密切,結伙抱團活動。

10、飲酒吸煙人員突然戒酒戒煙,不與其他飲酒吸煙的親朋好友甚至父母來往。

11、暗中資助和幫扶被我打擊處理的危安犯罪人員親屬。

12、鼓動他人或不合常理與被擊斃或判死刑人員妻子結婚。

13、故意擴大“清真”范疇,以宗教為由,宣揚禁煙禁酒;以“非清真”為由,抵制正常商品的流通。

14、以凈化宗教為由,抵制現(xiàn)代或民族傳統(tǒng)服飾、音樂、舞蹈及詩歌。

15、抵制正常麥西來甫、踢足球、打籃球、打排球、讀書、歌唱比賽等文化體育活動。

16、以宗教為由,拒絕接受政府管理,拒絕領取政府發(fā)放的低保、救助,拒絕申請、領取、使用甚至采取焚燒、損壞、丟棄等方式損毀政府頒發(fā)的身份證,結婚證等證件。

17、以宗教為由,不讓婦女外出活動和工作;強迫婦女穿“古里巴甫”服等。

18、不允許子女學習漢語,詆毀“雙語”教育,損毀課本、偉人像等。

19、以學習宗教為目的,自動輟學。

20、飯店等餐飲場所齋月期間不營業(yè)、服務人員穿“吉里巴甫”服。

21、無故變賣房產(chǎn)、土地、牛羊等生活生產(chǎn)資料,有舉家離開原籍或原居住地跡象,或無故突然遷出戶籍。

22、在住處存放大量食品,或一次外出購買大量食物帶回住處,并有異常活動跡象。

23、房屋、院落內(nèi)設置地道、暗道、密室、暗格或結構復雜、地處偏僻。

24、多名人員聚集活動,與外界缺少正常交往,活動可疑,房屋內(nèi)有供多人住宿的床位、地鋪,同住人員年齡相仿。

25、無正當理由跨縣、鄉(xiāng)、鎮(zhèn)、村參加宗教活動。

26、突然間不參與正常的社會交往,行為詭秘,與行為異常人員接觸。

27、鄰里交往異常,經(jīng)常有陌生人和小孩詭秘出入。

28、宗教氛圍濃厚人員家庭的小孩突然去向不明。

29、穿著“星月”圖案文化衫,佩戴“星月”標識的戒指、項鏈,使用“星月”等圖案的錢包、掛件、手機殼,汽車、摩托車等機動車張貼、懸掛“星月”旗幟,“東突”標識等帶有宣泄狹隘情緒的飾品。

30、以文化交流為名,以傳播極端思想為目的,定期教授土耳其語、鳥爾都語、阿拉伯語等。

31、在清真寺以外的公共場所(室內(nèi)或戶外)聚眾進行禮拜,并有人領拜。

32、在住所檢查發(fā)現(xiàn)與居住人身份、職業(yè)不相符的打印、復印、刻錄、裝訂等印制非法宣傳品設備。

33、無正當理由,購買或儲藏啞鈴、杠鈴、拳擊手套、握力器、臂力器等器材以及地圖、指南針、望遠鏡、繩索、帳篷等物品。

34、非生產(chǎn)生活、經(jīng)營目的而大量購買煙花爆竹、硫磺、磷、乙醚、高錳酸鉀、硝等易制爆、制毒等化學物品、砍刀、匕首、長矛、弓弩、弩箭等管制物品或器具。

35、無正當理由,多次或大量購買農(nóng)藥、鋼管、堵頭等生產(chǎn)資料,以及火柴、汽油、定時器、遙控器等生活用品。

三、涉嫌一般違法的宗教極端活動

宗教極端活動涉嫌違反國家行政、治安、宗教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(guī),對社會管理、正常的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危害需要及時查處。

36、結婚典禮時不能喝酒、抽煙、跳舞、唱歌,葬禮時男性腰間不能帶白色腰帶,女性不能戴的白色頭巾,戴黑色頭巾;下葬時念誦的經(jīng)文,要改成“強化伊斯蘭信仰”之類的臺比力克,不能哭,不能進行乃瑪孜。

37、以清真和不清真為由,用“五個阿拉木”、“穆西熱克”區(qū)穆斯林和非穆斯林,破壞民族團結,制造宗教極端氛圈。

38、利用電信聲訊臺或互聯(lián)網(wǎng)社交聊天群組(QQ、微信、 語音聊天室等)進行非法教學經(jīng)、傳教、非法“臺比力克”活動。

39、利用手機短信及微信等社交聊天軟件交流學習、閱讀非法宗教宣傳品心得,推薦非法宣傳品資料、文件。 40、隨身攜帶或在住所查有非法政治性宗教類書籍、音像制品及電腦或移動存儲介質(zhì)存有非法政治性宗教類電子書、音視頻文件。

41、使用衛(wèi)星接收器、網(wǎng)絡、收音機等設備,非法收聽、收看、傳播境外宗教廣播電視節(jié)目。

42、以強化宗教信仰為目的,復制、散發(fā)、傳播《來自沙特的一封信》等境外宗教滲透非法宣傳品。

43、抵制政府宣傳教育,打砸電視機、廣播設施等,拒絕收聽觀看正常的影視作品,攻擊援疆、西氣東輸、戶籍制度等發(fā)展管理措施。

44、強迫或變相強迫不信教的人做禮拜、封齋。

45、強迫、唆使、縱容未成年人和在校學生禮拜、學經(jīng)、封齋。

46、鼓動、強迫子女或他人參加非法學經(jīng)活動。

47、以學習宗教為目的,強迫子女輟學,不接受國家義務教育。

48、未經(jīng)批準,在清真寺等宗教活動場所以外的公共場所聚眾從事宗教活動,擾亂公共場所秩序,不聽勸阻,抗拒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(zhí)行職務。

49、恢復或變相恢復宗教封建特權和壓迫剝削制度,實行“教主”繼承,放口喚,派阿訇,強行征收宗教課稅(扎卡提)。

50、煽動、組織、參與零散朝覲。

51、未經(jīng)愛國宗教團體同意聘任、無宗教教職資格的人員組織、主持宗教活動、舉行宗教儀式。

52、未經(jīng)批準,擅自邀請其他地方教職人員來當?shù)剡M行宗教活動。

53、未經(jīng)批準,擅自接受境內(nèi)非法宗教組織、國(境)外組織或個人宗教性捐贈。

54、未經(jīng)批準,擅自參加境內(nèi)非法宗教組織、國(境)外組織或個人組織的各種培訓和會議,相互聯(lián)系進行宗教活動。

55、未經(jīng)登記和批準,擅自新建、改建、擴建宗教活動場所或修建其他建筑變相用于宗教活動。

56、未經(jīng)批準,在宗教活動場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。

57、自封傳道人,隨意發(fā)展教徒;擅自祝圣神職人員;擅自接受國(境)外宗教組織的祝圣。

58、故意挑撥不同宗教、不同教派之間或同一教派內(nèi)的紛爭,制造矛盾和混亂。涉嫌違反國家有關法律,并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現(xiàn)實危害,需及時開展查處打擊工作。

59、為未領結婚證者以念“尼卡”等宗教儀式結婚,為末依法辦理離婚手續(xù)以念“塔拉克”離婚;以宗教為由重婚、干涉計劃生育政策。

60、公開追逐、辱罵、恐嚇穿著時尚的群眾。 61、以維護宗教教義為由,無故毆打、傷害飲酒人員、損毀煙酒商店,破壞娛樂場所和娛樂設施。 62、破壞“三老人員”墳墓。

63、破壞公用設施,損毀各類宣傳欄,偷盜和損毀清真寺內(nèi)國旗,懸掛、張貼“圣戰(zhàn)”旗幟、標識等。

64、炒作、利用花帽、婦女蒙面等涉及民族宗教的敏感問題,煽動、串聯(lián)、非法組織集會、游行、示威、請愿等活動。

65、設立“宗教法庭”,用宗教教義強行裁判糾紛、對他人實施經(jīng)濟處罰或體罰,妨害國家司法。

66、制作、販賣、銷售、運輸、傳播具有宗教極端內(nèi)容的書籍,光碟、多媒體卡以及“吉里巴甫”服飾等物品。 67、在待售的手機、電腦等電子產(chǎn)品中放入或利用維修之機放入宣揚極端思想的文字、圖片、音視頻文件。 68、頻繁使用“翻墻”軟件登陸境外宗教極端網(wǎng)站,瀏覽、下載、傳播宗教極端思想電子書或音視頻文件。 69、在互聯(lián)網(wǎng)上的論壇、社交群組或個人空間、微博、網(wǎng)站、網(wǎng)盤中上傳、轉(zhuǎn)載宣揚宗教極端思想的文字、圖片、音視頻資料。

70、利用手機微信等社交軟件以及U盤、MP3, MP4、多媒體卡、移動硬盤等方式傳播宣揚宗教極端思想的文字、圖片、音視頻資料,

71、積極組織、參與非法學經(jīng)活動,并組織觀看“伊吉拉特”、“圣戰(zhàn)”等內(nèi)容的音視頻資料,或在公開場合宣揚宗教極端思想。

72、利用互聯(lián)網(wǎng)、傳授制毒、制爆技術,組織、策劃“圣戰(zhàn)”、“伊吉拉特”等暴力恐怖活動,或利用互聯(lián)網(wǎng)和手機應用,傳播涉恐涉爆網(wǎng)站網(wǎng)址、音視頻鏈接。

73、利用手機短信及微信等社交軟件傳授制毒、制爆技術,組織、策劃“圣戰(zhàn)”、“伊吉拉特”等暴力恐怖活動。 74、以聚會、茶會的名義,聚集進行非法“臺比力克”活動,宣講“伊吉拉特”、“圣戰(zhàn)”、“伊扎布特”或建立“哈里發(fā)”國家等宗教極端思想。

75、組織、參與“伊吉拉特”等宗教極端團伙,策劃實施暴恐活動。

本文由用戶糖娃娃分享,如有侵權請聯(lián)系。如若轉(zhuǎn)載,請注明出處:http://www.zibokaizhi.cn/30803.html

(0)

相關推薦

發(fā)表回復

您的郵箱地址不會被公開。 必填項已用 * 標注

主站蜘蛛池模板: 久久精品欧美一区二区三区不卡 | 久久中文视频 | 91久久久久久久久 | 日本一区二区高清不卡 | 国产乱xxxxx97国语对白 | 日本一本视频 | 久久av网| 小川阿佐美88av在线播放 | 成人精品网站在线观看 | 国产一区久久 | 久久精品免费一区二区三区 | 久草在线高清 |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久久久小说 | 国产一区二区视频在线播放 | 日本理伦片午夜理伦片 | 在线观看国产一级片 | 免费毛片a线观看 | 久久精品国产视频 | 羞羞在线观看视频免费观看hd | 国产片久久 | 精品久久国产 | 97视频人人澡人人爽 | 精品日韩| 精品免费 | 午夜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视频 | 亚洲免费在线看 | 色吊丝2288sds中文字幕 | 草草草久久久 | 天堂久久一区 | 黄色一级片黄色一级片 | 久久精品麻豆 | 日韩精品日韩激情日韩综合 | 97久久久国产精品 | 国产成人99 | 亚洲成人精品久久 | 久久久999成人 | 亚洲国产精品久久人人爱 | 久9久9| 久久久久国产 | 日本亚洲欧美 | 欧美黑人一级爽快片淫片高清 |